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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资格审核及考核通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2021-07-1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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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核时间1:2021年7月16日(8:30-11:30)

  资格审核地点1: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1室

  资格审核时间2:2021年7月17日15:00-17:30

  资格审核地点2: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6号桔子酒店(南京河西金鹰店)一楼大厅

  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如考生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审核,代理审核人须携带考生签名的委托书、考生及代理审核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核材料。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参加7月16日或7月17日的试讲(或面试)资格审核,在规定审核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核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或面试)的,均作为放弃试讲(或面试)处理。

  资格审核合格后领取试讲(或面试)通知书。

  试讲(或面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周日)

  上午8:00报到,8:20前未到达考点内抽签处者视同放弃资格。

  试讲(或面试)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试讲(或面试)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58号

  考生须知:

  一、考生在进入审核地点前,应申领“苏康码”,于审核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或代理人)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包括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视同放弃资格。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资格审核及试讲(或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MD5:402cbf9b0a3436ad86e59ce4422091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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