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三水英才”计划,加快推进姜堰“教育立区”战略,吸引并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就读于以上六所高校之一,博士研究生本硕阶段均需就读于以上六所高校之一。
二、选聘数量
2021年度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6-7名,设置岗位A1-A5,相关岗位要求见附件1。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
三、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7日到2003年7月7日期间出生);
5.能胜任高中学科竞赛辅导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ouli213923@sina.com(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科竞赛证书(高中及以上)等。
2.资格初审
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
4.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来姜堰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需要提供食宿的统一安排。
5.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指定时间内,凭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培养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薪(不包含绩效)分别不低于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且随教师收入增加进行相应调整;入职后,分别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工作满五年业绩突出者给予最高100万元优才补贴(含五年内的奖金)。待遇发放方式参照《姜堰区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姜从教的激励意见(试行)》(附件3)执行;
3.根据特殊人才特殊支持的原则,对特别优秀的聘用人员实施“一事一议”特支政策;
4.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因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须在姜堰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办公室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本简章由选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12327;13952692416。
附件:1.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考目录
2.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
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
(教育专项)选聘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原文标题: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中共姜堰区委组织部(MD5:1818ee18eea46410a1cb22a11c3d3a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