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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市黄桥镇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6名公告

黄桥镇社会事业局 | 2019-06-1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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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充实人员力量,经镇党委同意,黄桥镇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企业用工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名幼儿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不限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教育类,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新闻媒体、黄桥镇党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黄桥镇政府大楼424室

  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对填表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理论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履历加分之和,履历加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②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

  ③持有育婴师证书的加1分,持有高级育婴师证的加2分,不累计;

  ④有合格园、公办园从事5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的加2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本简章相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与待遇

  本次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企业用工性质,考试结束后,统一分配,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履行转正手续,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

  本简章由黄桥镇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22095

  监督举报电话:87112153

  黄桥镇社会事业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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