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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姑苏区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现场确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 2019-06-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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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通知】

  根据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要求,近期将对2019年6月12~20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请(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进行体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通知具体如下:

  一、时间:6月12~21日,上午7:30~9:30;(体检中心工作日时间内)

  二、要求: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好体检表)。

  三、请注意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四、地点:苏州市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地址:广济路242号);

  五、费用:体检费均自理,交费登记后按体检规定项目进行体格检查。

  六、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现场确认时必须自己携带好该体检表,否则不予确认。

  注:申请2019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报告不能用于第二次申请认定,特此告知!

  【现场确认通知】

  一、姑苏区2019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5、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临顿路大儒巷7号内(姑苏区教师发展中心一楼报告厅);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姑苏区域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3.在全日制就读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能通过比对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师、幼师和中职校学历除外)。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见体检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八)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33mmX48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材料袋封面,见附件五)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附件包下载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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