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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淮安淮阴区扶贫中心遴选事业单位7人公告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7-2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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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淮安淮阴区扶贫中心遴选事业单位7人公告

各乡镇、商贸流通中心党委,高新区、农科园、工业新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阳光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近期新成立了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为区委农工部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为了选优配强中心工作人员,拟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范围

全区所有事业编制在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热爱扶贫工作,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农业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

3.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 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单位、各乡镇原则上需上报1-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优先推荐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乡镇、村工作经历,有两年以上农经扶贫工作经验者。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22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淮阴区行政中心429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7-84997699;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如实填写《淮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报名人员填报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本次遴选不设笔试环节。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遴选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按照1:2比例进入考察范围,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纳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对考察合格者,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百分制对考察对象进行打分。

(五)确定

面试和考察各按50%权重折算合计总分,根据总分高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后,在中国淮阴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调动

对遴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区委农工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淮阴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淮阴区委组织部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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