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结束,高邮市公安局共招聘18人,截止到11月18日16点,累计221人报名成功,部门平均竞争比为12.28。
一、2023江苏省考高邮市公安局221人报名-报名人数查询
二、2023江苏省考高邮市公安局221人报名-笔试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三、2023江苏省考高邮市公安局221人报名-笔试备考
下列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A.司法局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
B.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C.交警对交通违章进行罚款处罚
D.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予以批准逮捕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实施知识。
第二步,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我国司法权一般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审判权由法院行使,检察权由检察院行使。因此,法院和检察院便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予以批准逮捕,是履行《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处理案件,属于司法活动。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审查并发放律师执业证是履行行政职能,属于行政许可,因此是行政活动。A项错误。
B项: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是人民法院职责的一部分,但没有行使审判权,不属于司法活动。B项错误。
C项:交警进行罚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活动,不属于司法活动。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