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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就业安置公示

南京市人社局 | 2022-09-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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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京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驻宁部队军人公务员和事业身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宁随安﹝2021﹞1号)精神,我市2021年度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经过考核、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程序,符合就业安置基本条件,现将拟安置人员公示如下:

  1、宋平,女,现任新疆和田地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拟由秦淮区负责就业安置;

  2、陆琛,女,现任江苏省仪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由栖霞区负责就业安置;

  3、黄婷,女,现任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拟由江宁区负责就业安置;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3日。对公示的拟安置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5-68788098

  南京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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