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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省直公务员报考和考试时间

江苏华图 | 2022-05-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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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江苏省直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点击【江苏省考】查看最新公告,及时了解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新动态。根据近些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推算,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从2022年10月开始(以官方通知为准);考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12月(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2023年江苏省省直公务员报考和考试时间-公告预约

  二、2023年江苏省省直公务员报考和考试时间-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年份 公告发布 招录人数 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 成绩查询
2022 10月30日 8159人 11月2-8日 12月8-10日 12月11日 1月9日
2021 10月30日 9536人 11月3-9日 12月16-18日 12月19-20日 1月14日
2020 10月25日 7985人 10月29日-11月4日 12月4-6日 12月7-8日 1月3日
2019 1月18日 6507人 1月22-28日 3月20-22日 3月23-24日 4月16日
2018 1月26日 8559人 1月30日-2月5日 3月21-23日 3月24日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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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江苏省省直公务员报考和考试时间-笔试备考

  下列不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是( )。

  A.劳动者的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

  B.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C.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D.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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