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啦!相信考生已迫不及待了,赶快点击查看2021江苏省考大纲详情。
一、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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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考试费用仍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用98元/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费用44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录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收费标准参照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费用执行。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电话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 ①②④③ B. ①③②④
C. ④①③② D. 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①1988 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②2004 年,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③1999 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④1982 年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因此,选择 C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