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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出台

无锡市委宣传部 | 2020-05-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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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算来锡“直接落户”“先落户后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在可以办理了!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具体的办理细则已经明确。据介绍,前不久,我市推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后,落户问题成为了广大高校毕业生关注的热门话题,许多人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前来咨询,如今《实施办法》快速出炉,让有心来锡发展的大学毕业生吃下定心丸。

  《实施办法》规定了落户的办理条件。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直接落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相关人士介绍,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或者“直接落户”者,均按照规定流程在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咨询电话:0510-82411685。(挥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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