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是市属一类国有企业,现有职工1800余人。内设5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监察审计部、质量安全部),下辖7家二级公司(水务公司、公共事业公司、保安公司、国资运营公司、投资建设公司、环保公司、润海农业公司)。主要从事城市运维、水务保障、保安金融、资本运营、生态环保、投资建设、现代农业等业务。现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9人,其中财务专员5名,法务专员1名,花卉培育园艺师1名,软件工程师1名,水环境治理1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有岗位回避情形或竞业禁止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等信息详见《2025年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简介表》。
四、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所属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海安市东海大道333号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单位联系人:夏正林 联系电话:0513-88908019。
4.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证书以及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工作成果等)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
(二)资格审核
1.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现金)。
3.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5年12月1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4.准考证领取: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与《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2025年海安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批次重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六、招聘方法
招聘由笔试、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形式: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各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科目详见《2025年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日期为2026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成绩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查询。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海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结果报市国资办备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单位的岗位调剂。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本次招聘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900169。
咨询电话:0513-88908019。
九、本公告由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5年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简介表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