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首批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现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体检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时间:以南京江宁人才集团(以下简称人才集团)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3.费用:41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4.注意事项: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联系人才集团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人才集团联系。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人才集团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人才集团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5.体检由人才集团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后参加体检,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于当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全部项目体检完毕(含当日、当场复查、复检项目),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离开。体检报告由人才集团统一领取,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及按规定需要复查的,由人才集团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查(复查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不得询问复查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审核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人才集团会同用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以人才集团通知为准。
7.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疾病或病史、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或替换化验样本等违反体检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体检考察递补相关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25-87176959(南京江宁人才集团)
体检现场工作人员电话:
18018028740(张先生)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首批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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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人才集团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