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泰州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大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招引力度,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2025年度泰州市国有企业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类别及人数
计划选聘国有企业青年人才15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 选聘对象原则上应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C9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2),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职学习的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为一流学科(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具体选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5年度泰州市国有企业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3,简称《岗位简介表》)。
2. 选聘对象的年龄要求是,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选聘对象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选聘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主要采取集中选聘方式,一般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
报名方式:登录https://dqbm.ty188.net/,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下列清单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tzgzwzzrsc@163.com(具体见附件3《岗位简介表》),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报送。
(1)国内高校毕业生材料清单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⑤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⑥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材料清单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研究生学历人员如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校,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尚未毕业的还须提供相关在读证明;
④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⑤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由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并短信通知。来泰资格复审和面试结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国资委另行通知。对外地来泰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相关票据证明发放交通补贴(江浙沪皖一般为500元、其他一般为1000元)。
3.面试。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2:1的岗位,视情核减选聘人数。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主,视情进行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体检。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1:2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第二天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程序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6.公示。在“泰州国资”公众号公示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公示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7.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于2025年8月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等,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培养管理
1. 青年人才的培养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各市管企业统筹规划。日常管理由市国资委和各市管企业共同负责。
2. 新选聘青年人才予以为期3年的培养锻炼,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 对青年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跟踪管理。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及时纳入国资国企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关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公务员公开选调。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身份性质为国有企业人员,3年培养锻炼期内工资待遇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同类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可按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放绩效奖。培养锻炼期满后按照聘任岗位领取薪酬。
2.享受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购房券;发放1万元/年、2万元/年、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在泰州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领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生800元/月(个人承担的实际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以实际租赁费用计算),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1.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 选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资格的,需及时与选聘工作办公室沟通申请,征得同意后签订放弃承诺书,否则记入个人信用。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泰州市青年人才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192936。
2. QS、ARWU、THE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
泰州市青年人才选聘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