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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招聘3人公告

领航招聘 | 2020-06-2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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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请下载附件《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共计招聘3人。

序号 招聘部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101 成本合约部 造价工程师(土建方向) 1
102 新金融项目部 土建工程师 1
103 地下空间事业部 安全管理岗 1
合计 3人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环节如下:

  (一)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上发布。

  2、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午12:00。

  (二)报名

  1、此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本人免冠电子证件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含二维码);

  (5)工作证明电子照片(单位盖章工作证明、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电子照片,提交至资格证书栏。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45。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7: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报考人员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

  (五)考核

  1、考核采用测试(形式可包含纸笔测试、线上测试或素质测评)及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将根据考生人数及疫情情况而定。

  2、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行政职业能力等。

  3、原则上,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成绩公示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七)公示

  1、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服从安排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与江苏领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聘期内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批次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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