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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

江苏华图 | 2022-06-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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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江苏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点击【国考公告预约】,预约后即可下载国考白皮书。从往年经验来看,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在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一般在11月下旬(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2023江苏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报考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2023江苏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国家公务员考试问答百科

  三、2023江苏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往年国考报考情况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3.1万人,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75个单位、23个直属机构,提供1.6万个岗位。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约为183万,竞争比约为59:1。

  整体看,公务员招考热度不减往年,但考生报名心态趋于理性。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阶段都会出现“冰火两重天”的现象,今年也不例外。竞争最激烈的岗位,竞争比都超过了1000:1。其中,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阿里地区邮政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有超过19236人通过报名审核,竞争比达19236:1,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四、2023江苏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笔试备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收文程序中初审重点的是:

  A.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B.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C.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D.是否有负责人签发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处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是否有负责人签发并非初审的重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文办理程序: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文办理程序: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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