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和资格复审未通过,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文物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并通过EMS递交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56792121。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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