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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招聘巡防辅警面试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 2023-03-2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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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巡防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安排,通过体能测试的16名应聘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8:00-8:30签到,迟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签到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巡特警大队(江都区仙女镇唐田路1号)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点,自行携带黑色水笔等考试必需用品,贵重物品不得带入考点。

  2、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做好考前签到等工作,遵守考试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严禁夹带相关资料、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在面试抽签前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统一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在考试结束后领取。

  3、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号引导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自带物品不得携带进考场。

  4、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不得大声喧哗、打闹;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否则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成绩。

  附件1: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薛  睿  王宇轩  蔡 跃  朱毓轩  丁  杰  张新世

  徐  杨  李宗鑫  贾泽军 滕  飞  汪  淇  陈夏军

  张星宇  周海龙  袁忠海  嵇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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