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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公安招警考试备考: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江苏华图 | 2017-07-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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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答:(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保留必留份额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嘱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连带责任原则。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系共同共有,共同继承人对遗产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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