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警备考资料

首页 >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资料

2017江苏公安招警考试经济法复习:集体土地所有权

江苏华图 | 2017-06-09 14:29

收藏

  2017江苏招警考试公告陆续发布中,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带大家分享2017江苏公安招警考试经济法复习:集体土地所有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免费下载海量备考资料。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为所有权人,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受法律限制的支配性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其限制表现在两方面:

  1.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收益权和处分权两方面受到限制。在收益权方面,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由国家征用转变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国家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发展商,这就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受到限制。

  2.在处分权方面,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所有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向用地者提供土地使用权须经人民政府审批等,这就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以上即为《2017江苏公安招警考试经济法复习:集体土地所有权》全文,敬请关注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