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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编制外社会化用工招聘3名公告

京口区人民政府 | 2024-04-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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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办法(试行)》(镇京办〔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人员3名。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本人应具有镇江市户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招聘岗位、人数、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京口区司法局办公室(京口区苗家湾路京岘家园18号二楼202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司法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司法行政工作所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以上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可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0851880(京口区司法局),监督电话: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本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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