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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沂市认定教师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新沂教育网 | 2019-08-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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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请所有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已经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新沂市城投大厦三楼西区四号窗口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2. 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认定时提交普通话证书证明的,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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