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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考考试安排_江苏公务员网官网入口

江苏华图 | 2022-11-0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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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1月3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启动》可知,2023年度江苏省共编制了9272个录用计划,其中,省级机关228个,市级机关1499个,县级机关5323个,乡镇(街道)机关1938个,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直属机构284个。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面试拟于2023年3月上旬举行,如遇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则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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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是( )。

  A.16周岁的甲独自外出打工,与餐馆签订用工合同的行为

  B.6周岁的乙经父亲同意,自行前往超市购买100元零食

  C.12周岁的丙想给父母做饭,未经父母同意,到便利店购买50元油盐酱醋

  D.10周岁的丁在街边摆推,出售自制的手工艺品,一天获利6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B项,6周岁的乙即使经父亲同意,自行前往超市购买100元零食的行为应是无效的,当选。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A项,16周岁的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餐馆签订用工合同的行为有效;C项,12周岁的丙到便利店购买50元油盐酱醋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故有效;D项,10周岁的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街边摆推一天获利60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故有效。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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