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招考信息

首页 > 江苏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202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_江苏人事考试网官网

华图教育 | 2020-10-30 10:28

收藏

出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啦,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进行查看公告详情: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一、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职位表下载入口>>> 省考职位分析入口>>>
报考指导入口>>> 大纲解读入口>>> 报名条件入口>>>
省考报考问题检索>>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省考资料下载入口>>>

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2021江苏红领培优培优课程>>>

2021江苏红领决胜红领决胜课程>>>

2021江苏状元基地班>>>

2021国考新大纲图书>>>

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资格证书等问题

(一)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三)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外国公民甲,在其本国抢劫并杀害了一名中国籍游客,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B. 外国公民乙,在中国境内因持有大量大麻被警方抓获,因其本国法律承认持有大麻行为合法,故其行为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C. 我国公民丙,在某外国工作期间杀害两名当地华裔,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D. 我国国家工作人员丁,在外派某国工作期间泄露国家秘密,其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D 项中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泄露国家秘密,应当适用中国刑法。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 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外国公民甲在本国抢劫并杀害中国公民,即使发生在外国,按照我国刑法最低应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B 项:《刑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因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刑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

法。即使公民乙本国法律承认持有大麻合法,其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也应当适用我国刑 法。

C 项:《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我国公民丙犯了杀人罪,即使发生在外国,也应当适用中国刑法予以追究。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考生有什么关于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咨询江苏华图,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为了在自己的梦想,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创造自己非凡的人生。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